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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交底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金山河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文件、施
工图的监理协助审核工作。
1.2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机构负有协助发包人审查施工详图的
义务。
1.3对承包人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机构行使审查权。
1.4未经发包人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
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
(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3.审核程序
(1)监理部收到发包人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 在 14天内完
成审核、签发工作。
(2)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各项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 14
天内完成批复工作。
(3)监理部设计文件审核流程:
a)监理部收到设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