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步骤
1. 第一阶段 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详见附表 4.1)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做被否决投标处理。
1.2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 4.2)
1.2.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1.2.2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重大偏差。重大偏差系指影响
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技术参数、性能、规格、标准或限制了投标人
的义务和招标方的权力,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
争地位;
1.2.3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赖任何其他
外部证据;
1.2.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其他例外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