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一、产品质量法
1993年 2 月 22 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 (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 ),并于 1993年 9月 1日起施行。 2000年 7 月 8日九届人
大第 16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予以公布,该决定于 2000年 9月 1日起施行。
(一)( 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制订《产品质量法》的宗旨是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
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为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维护社
会主义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
(1) 有限范围原则。《产品质量法》主要调整产品在生产、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活动
中发生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重点解决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