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道支吊架应在管道的允许跨距内设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A、靠近设备;
B、设在集中荷载附近;
C、设在弯管和大直径三通式分支管附近;
D、宜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梁、柱等设置支吊架的生根构件;
E、设在不妨碍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和检修的部位。
(2)管道的支承点在垂直方向无位移时可采用刚性支吊架;有位移时应采用可变弹簧
支吊架。位移量大时应采用恒力弹簧支吊架。
(3)水平敷设在支架上的有隔热层的管道应设置管托,当管道热胀量超过 100mm 时,
应选用加长管托。
(4)除下列情况外,应采用焊接型的管托和管吊:
A、管内介质温度等于或高于 400℃的碳素钢材质的管道;
B、输送冷冻介质的管道;
C、输送浓碱液的管道;
D、合金钢材质的管道;
E、生产中需要经常拆卸检修的管道;
F、不易焊接施工的管道和不宜与管托、管吊直接焊接的管道。
(5)允许管道有轴向位移, 而对横向位移需要加以限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