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设计中如何设置安全防护及措施
1、根据生产操作特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措施:
l)灭火消防系统和喷淋设施;
2)建构筑物的防火结构(防火墙、防爆墙等) ;
3)通风去除有毒、腐蚀性或可燃性蒸汽;
4)遥测和遥控装置;
5)紧急处理有害物质设施(储存或回收装置。火炬或焚烧炉等) 。
2、在脆性材料管道系统或法兰。接头、阀盖、仪表或视镜处设保
护罩,以限制和少泄漏的危害程度。
3、采用自动或遥控的紧急切断、过流量阀、附加的切断阀、限流
孔板或自动关闭压力源等方法,以限制流体泄漏的数量和速度。
4、处理事故用的阀门(如紧急放空、事故隔离、消防蒸汽、消火
栓等),应布置在安全、明显、方便操作的地方。
5、进出装置的可燃、有毒物料应在界区边界处设置切断阀,并在
装置侧设“8”字盲板,防止装置火灾时相互影响。
6、设置必要的防护面罩、防毒面具、应急呼吸系统、专用药剂。
便携式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