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预制施工工艺标准 QG/444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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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预制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各类碳钢、不锈钢、低合金钢、钛钢和铬钼
耐热钢等钢制工业管道的预制。
1.2 若本工艺标准规定与设计规定或现行规范、标准相抵触时,应
按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2. 施工准备
2.1 施工材料
2.1.1 阀门、管材、管件和焊接材料等施工材料,应具有产品合
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材质、型号、规格要求。
2.1.2 阀门、管材、管件和焊接材料等施工材料, 应按 QG/4441.52.01
《工业管道用阀门检验试验工艺标准》 、QG/4441.52.02《工业管道
用管材及管件检验工艺标准》和设计文件及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
检验、复验合格,检验或复验合格材料应入库分类贮存,并按规定
进行材料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2.2 机具、设备及消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