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梁预制二级技术交底
一、 原材料进场验收规定
1、桥梁生产所采用的各类原材料应具有制造厂家的质量合格证书
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单。
2、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本细则要求的检验项目、批次规定,严格
实施进场检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原材料需单独堆放,并设有明显
标识。
3、所有原材料的技术条件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相
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执行。
1.1 水泥
⑴C50及以下强度等级混凝土,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为 42.5
及以上的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或低碱硅酸盐水泥 ,不得使用其他品种
水泥。水泥熟料中 C3A含量不大于 8%,在强腐蚀环境下不大于 5%,
矿物掺和料仅限于磨细矿渣粉或粉煤灰。
⑵水泥的技术要求需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
术条件》(铁科技 [2004]120 号文)、《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
和《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