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GIS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一、引言
我国现有的不 动产登记职责 分布在多个部 门,许多城市 实行房、地分开登 记,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在土
地管理部 门登记,其上房屋 则在房产管理部 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 滩涂、海 岛等不仅涉及国土、
农业、林业等多个部 门,登记程序、 标准等也各有不同。随着 经济社会的 发展,市 场经济对归 属清晰、
权责明确的 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原有做法已 经不适应经济 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3年 11月 20日,国 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 动产登记职责 、建立不 动产统 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
多个部 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 由一个部 门承担,通 过提供“一站式 ”服务,对于保 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 财产
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 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 义。
2015年 3月 1日,《不 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正式 实施并在全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