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2.1. 工作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招标文件内全部精装修内容、发包方因工程需要后续委托的其他工
程;
(2)精装修施工图纸深化及相关补充设计;
(3)统筹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各专业与装修相关的整合设计工作;
(4)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样品及施工样板 /模型等,配合发包人工程师
及设计师确定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其费用在投标时须考虑并含在本次合同
总价内;
(5)工作范围内甲限已供材料、设备的安装,乙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安
装工作;
(6)根据发包人、总承包人、监理人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复
试,按要求对必检材料做到所有批次全部复试,复试费用及涉及的送检费用
(路费、邮费等)含在本次合同总价内;
(7)配合总承包人和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的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
移交到发包人;
(8)根据本说明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所有所需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