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V1.0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2016/11/28
批准 日期 2016/11/30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1.1 为精装修工程建立完善的产品保护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产品保护 引起的工程
质量问题,提升产品的交付质量,提供客户满意的精装修产品。
1.2 本标准规定各承办单位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 使用范围
2.1 适用于康桥公司所有项目精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成品保护是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保护自己和其他单位
的产品。
4.2 工程管理部是本标准的修订和解释部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解释;
4.3 工程管理部负责具体将本标准落实至每家现场施工单位的合同文件中进行约定;
4.4 成品房工程技术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成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