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l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
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
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
应当立即制止。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
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