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不得超过 20%;碎石中不应有粘土块、 腐
植土等有害颗粒。
2. 在底基层或路床上恢复道路中线,直线段每 20m 设一中桩,平曲线
段每10m~15 m 测放一中桩;平曲线段每 10m 设高程桩;并测设路基
边桩,标示出基层面设计高程。摊铺机作业时, 4m~6 m 旋转测墩,并
依据钢丝绳或铝合金导梁及摊铺厚度测设墩顶标高,控制设计标高。
3. 级配碎(砾)石冬期不宜施工。
4. 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明显离析现象。
5. 表面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
6. 雨期施工期间应随铺随碾压,当天碾压成活。
7. 碾压时,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 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 即为一
遍。碾压一直进行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终压时静压 1~2 遍,使表面
无明显轮迹。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宜先慢后快,头两面三刀遍采用 1.5~
1.7km/h,路面的两侧应多压 2~3 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