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佳信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007年 10月 16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 2015年 6月 24日交通运
输部《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
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
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
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 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 (含
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经营性公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