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综合: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
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 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
36m时,仍应采用 36m。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
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 1000m(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
500m)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 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 96h。
(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其水池应符合有
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
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