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采购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物资的供应, 满足各使用部门的
需求。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1、公司各类经营管理所需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所有需购
入的物品需统一由商务部提交汇总计划。
2、采购由公司商务部指派专人负责。
3、特殊材料、专用物品的采购,可以由各部门提供供应商,材料、物品质量由
使用部门认定,其余采购手续由商务部统一办理。
工作程序:
1、各部门需采购物资应提前做出 《采购计划》,经直属上级审批后, 提交商务部
汇总,由商务部提交财务部审核。
2、计划内采购由库管员按《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 ,计划外采购及临时
急用零星物资的采购由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所有《采购申请单》按公
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和报批手续后,交商务部统一安排采购。
3、采购人员应按《采购申请单》内容实施采购,对专业性极强的特殊材料,采
购人员应向使用部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