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执行上级部
门颁布的卫生统计工作制度。
二、在主管院长和信息科的领导下,信息统计部门负责
全院医疗业务统计,并逐步实现综合统计的职能。
三、统计室负责有关原始记录表格、院内报表的设计、
制定、修改和解释。
四、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资料登录、统计工作,
按时准确填写日报、月报及有关资料。各科室报出的数字须
经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名。统计部门应对各科室的登记、统计
工作实行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统计部门对收集来的原始资料、报表应严格检查审
核,科学整理,正确计算,保证数字准确、可靠、及时。
六、建立医院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 对统计资料的整理、
计算、存贮、传送、检索逐步实现自动化处理。
七、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
的指标涵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卫生
行政机关报送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