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教职工都是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学生的安全教育和
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
学校安全的各项规定,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消
除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本着使学校的安全
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
责任书。
1、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教育、管理、保
护学生的安全职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树
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校的法制观念,熟悉有关安
全法规及学校各类安全规程,掌握安全教育的方法,自觉提
高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避
险的应急能力。
2、教师不准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有讽刺、挖
苦、侮辱人格的行为。
3、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准时到岗,按时到岗,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日老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在课间巡视班
级情况,及时解决学生间的争端;要经常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