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作业规范
1、树木管理
1.1 树木存活率达 98%。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
标准于十日补植。
1.2 树木生长正常。树干粗壮,有一定的生长量,枝繁
叶茂,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 5度,
整形性歪斜除外) 。
1.3 合理修剪。根据不同树种(包括行道树)适时进行
抹芽、修剪(行道树每年冬季进行一次整形修剪,障碍修剪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架构合理,疏密得当,整齐美观。
根据甲方要求,对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蜀侩、法桐、白蜡
等)进行艺术造型修剪;造型率大于 40%。及时清理枯枝、
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小于 2cm。
1.4 垂直绿化苗木新稍生长量大于 50厘米,及时引扶。
1.5 病虫害防治。 每年树木发芽前普喷一遍杀虫杀菌剂,
以后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施药。无明显药害。枝叶
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
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