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硬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群众议事记录本
( 2011 年度)
钟山区 *** ***
2011年 10 月 8日
会议要求
1.本会议记录专门用于召开村级公益事业硬化一事一议村民会议或村民
代表会议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客观、全面,包括:参加会议的人数(应写
明应到、实到人数);主持人和会议记录人情况;会议的议题和主要内容;会
议讨论的主要意见(含代表发言);会议表决的情况和形成的决定、决议。
2.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有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 18周岁以上
的村民过半数参加, 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 讨论
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一致; 民主协商;
公平公正和少数服从多数。
3.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 所作决定应当经到
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后形成的决议要由参加会议的全体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