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
一、外出
入住老人外出, 委托人须在入住合同上写明, 同意外出,公寓给老人办理出
入证,未办证的老人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有人随行,需请
假经公寓批准同意, 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 老人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
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二、会客
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 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 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
续。
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 9:00 点至 21:00 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
休息。
三、财物保管
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
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
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护理级别调整
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 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
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护理级别调整后, 公寓向老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