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桥拆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已经获准拆除的工程必须实行安全施工核准制度。 实施拆除工程的施工
单位,必须凭有效营业执照,依据拆桥工程合同规定的范围,向市相关部门办
理好拆除安全施工核准手续。
2、拆除工程的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管
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3、总包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和情况,并进行书面交底。
a)拆除工程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b)拆除工程所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设施隐蔽工程的分布情况。
4、总包单位应负责被拆除结构的断水、 断电、断气以及作业区广告牌拆除。
5、承包单位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判
断拆除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市容环保等规定,编写施工组
织设计,提出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上海市各
相关部门备案。
6、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各种具体的拆除规定和要求, 规划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