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住宿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
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我院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
《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保卫科负责宿舍的安
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
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
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
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
员并报警,我院微型消防站电话 2236799,火警电话
119。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
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
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
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