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合同编号:
二〇年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如
下协议:
1. 甲方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
2.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提供与投标资质相对应的资料, 以满足对招标人的投
标资格要求;
3. 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均由甲方负责提交支付,
如本项目未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额退回甲方账户:开户
行:;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市场销售;
4.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对
双方均有约束力,乙方授权甲方代表联合体制作和出具投标文件,即使
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