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建筑物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室外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
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出檐、 楼梯间等高度 )。地下室 (半地下室 )脚手架按其建筑面积计算 。
二、 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宽度大于 3.0m 的带形基础,均可按基础底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不
扣除墙所占面积,也不另加基础外运输道面积。
三、 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的独立柱、钢筋混凝土内墙及悬空单梁、连续梁的单项脚手架:
1.独立的砖、石、钢筋混凝土柱,按柱结构外围周长加 3.6m 乘以柱高的面积计算; 高度在 3.6m 以下的,
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扣除安全网; 3.6m 以上的,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墙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扣除安全网 。
3.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连续梁,按梁结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