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设计、勘察、监理、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改造、安装、装饰、维修以及通 讯、监控、网络工程等工程)、材料(在建项目的主材、水暖器具、电控系统、装饰材料等项目)、房屋 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管线、园林绿化等工程以及工程总价超过 10 万元以上,材料总价超过 2 万元以上的 项目。 二、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强化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