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
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
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
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
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
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
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
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
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 (即防盗、防水、防
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
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