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龙街道 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
责
任
书
苍 龙 街 道 办 事 处
2 0 1 1 年 3 月
2
按照“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负责,实行属地管理” 的原则,为进一步搞好街道消防
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特与各村和街道直属单位签订
此责任书。
一、苍龙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街道直属单位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本行业、
本系统消防工作, 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每年
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 4次。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村(社区)、街道直属单位对本辖区、本行
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负责、 并与辖区内各组、各行业、
各系统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2 、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
律法规,督促指导驻村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