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际科技园省市共建互联网产业园
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要素集中, 优化互联
网产业发展环境,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
展共建江苏省互联网产业园与众创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
苏州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特制订《苏州国际科技园省市
共建互联网产业园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
第二条 引导资金是用于促进苏州国际科技园互联网产
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该引导资金每年度在省经信委切块资金
预算内安排,每年 4月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
制下一年度引导资金实用计划,经园区科技局审核,报管委
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 需符合省市共建互联网产
业园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研发、 云计算、
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研发运营等行业。
第四条 引导资金应根据项目安排,遵循 “公开申请、科
学评审、择优扶持、注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