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 2012〕5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
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 (原市建设局苏建设规
〔2009〕4 号文)和补充规定(市住建局苏住建规〔 2012〕7 号文),
结合市场变化情况, 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
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后的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一。
二、调整后的成本价各分项下限指标详见附表二。
三、本文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和成本价各分项下限
指标,自 2012年 6月 1 日起执行
2012年 5 月 8日
附表一:各专业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
项目
各专业造价在
2000万以
下
2000万以上
~5000万以
下(采用插
入法 )
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