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 2010〕16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风险费用系数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决定对苏州市建
设工程造价风险费用系数作出调整:
一、调整后的系数见下表:
招标工期 风险费用系数( %)
1 半年以内 0.00~0.80
2 半年以上 1年以内 0.80~1.20
3 1年以上 2年以内 1.20~2.00
4 2年以上 3年以内 2.00~2.50
5 3年以上 2.50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 风险费用系数根据招标工期采用插值法
取定。
三、本文调整的风险费用系数,自 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0 年6月23日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