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文件编号: GS---XZ201104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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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
苗木验收制度
为加强公司苗木到场的验收规范, 提高所采购苗木的质量, 特制
定以下苗木验收制度:
一、 验收小组的组成
1、 苗木验收小组由工程部、财务部、行政人事部三个部门组成。
每次验收以上各部门可指定一人参加验收。
2、 验收小组应严格按验收程序和标准执行验收。
3、 采购人员应在苗木到场前一天通知验收小组,以便验收小组及
时安排人员验收。
二、 植物材料验收标准
苗木到场后, 验收小组应及时对苗木进行验收。 经验收不合格
的苗木应随时运离,不得留置现场,若有下列情形者,验收不合格:
1、 不符合规格尺寸者。
2、 有显著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
树皮破伤者。
3、 树型不端正、干过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4、 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