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中心
客户服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莱钢建设成“全员学习型、绿色生态型、持
续发展型”钢铁强企,践行“共赢共享,直到永远”的核心
价值观,统一规范营销服务行为,提升客户服务价值,努力
打造莱钢集团服务品牌,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规定了莱钢集团销售中心在钢材销售全
过程活动中应达到的服务水平,适用于莱钢集团销售中心所
属各单位和营销人员。
第二章 服务通则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企业规章制度;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守国家、企
业的保密规定,尊重客户的保密要求,不得泄漏客户的保密
资料。
第四条 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及操作规范, 按照工作
标准以及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真心实意为客户着
想,努力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
第五条 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保持仪
容仪表端正大方,修饰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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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