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容缺承诺办理实施意见 (试行)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
境,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
发展的实施意见》 (营政办发, 2018? 6 号)文件精神 ,结合
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容缺办
理模式能够规范、顺畅、高效的运行。坚持以项目为中心、
以服务为导向、以监管为保障,按照“宽审、严管、并联、
容缺”的思路,强化改革创新,优化项目服务,着力减少建
设项目审批环节,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最大限度简化
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工程项目建
设,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推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二、适用范围
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的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非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履行完毕招投标手
续的国有投资项目。
三、办理流程
(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