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蒸 汽 锅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暂 行)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持 有 者:
2010年 12月 1日发布 2010年 12月 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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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常起炉使用
1、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熟悉锅炉
的构造、性能以及各种参数,严格按照锅炉的设计要求操作,自觉做
到不违章操作,坚持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生炉前检查风机、给水设备、管线和各阀门、压力阀、压力表、
水位计等附件的技术状况良好,检查锅炉是否正常,打开烟道、挡风
门,进行通风。
3、将清洁的软水注入锅炉,开启循环水泵,待液面升至最低水位线
时,关闭给水阀门,观察水位有无升降, 检查炉膛和各部位有无渗漏。
4、准备就绪,方可升火。烧煤的锅炉禁止用油作引火物。冷炉升火
时,火势应逐渐加大,使温度缓慢上升,严禁燃烧过猛,引起锅炉膨
胀。
5、随着压力的逐步升高,应密切监视压力表和水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