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审批
许可内容: 对常驻机构公用物品进出境申请的审批
设立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
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的决定》(年月日海关总署令第号发布,
自自年月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在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
的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
、在海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
构备案证》。
常驻机构海关备案手续、 向海关提出常驻机构公用物品进出境申
请时应提交的文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见附表《昆明海关对常驻机
构公用物品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昆明海关现场业务处及昆明海关各隶属海关,
具体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昆明海关总机查询。
昆明海关总机查询电话: —
注意:该行政许可引用法律文本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