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茶吉铁路工程建设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衡茶吉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秩序,规范施工单位
建筑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劳务工
的合法权益,督促劳务分包单位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结合
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编制依据
1 .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铁建设 [2009]154 号)
2 . 铁道部《关于积极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
见》(铁建设 [2008]51 号);
3 .铁道部《关于开展质量管理达标、工程分包专项治
理和打击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活动的通知》(建建 [2005]25
号);
4.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
务企业的意见》(建市 [2005]131 号)。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依法合规做好工程承发包管理工
作,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凡是将中标的铁路建设工程
肢解、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