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技术交底
编制单位:山东天齐置业集团德州分公司
交底日期 :
交 底 人:
接 底 人:
一、装饰工程 (室内〕
1、对幕墙、精装修件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化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所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
审核确认,并应由建设单位报请原施工图审查单位, 审查批准后方可
实施。
2、装饰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对工程装饰
阶段材料及甲方分包项目进行沟通交流, 订好材料规格、种类及进场
计划 ,落实分包工程的深化设汁,并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就该设计进
行会审(做法、布局、收口) ,积极提组合理化建议,让深化设计单
位进行修订。
3、项司公司 (部)应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中不同分项、不同工序
配合、衔接环节的协调管理,注意成品保护,避免相互之间的于扰、
破坏。对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尚应遵循“样板引路”的原则,样板
户(层)施工完成,项目公司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