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涂饰工程 技术交底
一、 基本要求
1、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电气工程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 涂饰工程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涂刷水性涂料和乳液
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4、 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5、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 5~35摄氏度之间,并应注意通风换气和防尘。
6、 涂料的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由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7、 涂饰工程所用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 基层处理及要求:
(1)基层表面必须坚固和无酥松、脱皮、起壳、粉化等现象;基层表面的泥土、灰
尘、油污、油漆、广告等杂物脏迹,必须洗净清除。
(2)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抹灰基层,应满刮腻子,砂纸打光,表面应平整光滑、线角
顺直。
(3)纸面石膏板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