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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投标
第三章 装饰装修施工招标投标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 促进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 提高装饰装
修工程质量,规范装饰装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湖北省建筑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 均必须依照本办法
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内、 外空间达到一定的
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处理
的工程建筑活动。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的
统一监督管理。
县以上人民政府 (含地区行政公署,下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隶
属关系负责区域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