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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工作手册
一、事项简介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二)收费情况:不收费
(三)法定及办理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建[ 1994]482号)第九条
二、审批要求
(一)办理阶段:在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办理
(二)审批权限:市城乡建委办理城六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各开发区及
郊三区、四县在各自区域独立审批。
三、申报材料及准备要求
1.立项计划批文
①由市发改委出具;
②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建审总平图
①由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先审核,加盖审核部门
公章;
②审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方法人委托书
①由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出具;
②委托书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①报建表在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
②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办理时限: 1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