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施工图审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作业目的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作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40条、《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
第30条、《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 64条;
2.2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详细规划;
2.3《珠海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行业设计的有关规范等。
3.主管岗位 开发部经理
主办岗位 报建员
4.紧前工作及条件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内部)
5.作业描述
5.1所需资料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
5.1.1 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5.1.2 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 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