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检查办法
【篇一: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目的:规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分厂
责任部门:企划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
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 “系统监督、关注执行、有效反馈、及时修正 ”
的原则,并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效
改善。
第三条 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分工为:企划部统筹安排制
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归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起草和职责范
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以下两种方式:
1、专项检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
制度进行突出重点的检查;
2、日常检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