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农
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文号】榕政办〔 2010〕163号
【发文时间】 2010年 08月 27日
【正文】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住房灾后
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 2010〕225号 )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 0一 0年八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 2010〕2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直
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 加快落实《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
施方案》 (闽政文〔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