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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毛瑞明
近年来,频繁的应急管理实践使我国政府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并建立了较完备
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但是在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上没有走出传统的官僚制, 存在着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对
上不对下, 在实际应急处置活动中出现反应迟缓 、协调不力 、处理困难等问题, 因而进行改革很有必要 。公
安、消防是我国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龙头, 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排头兵, 因此,在建立和完善以地方政府为
主的应急管理制度过程中, 要特别注重加强以公安 、消防为主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以保障我国政府应急管
理工作有利 、有序 、有效 。
[关键词 ] 政府;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 快速反应机制
[中图分类号 ] C931.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4 -518X (2010)05 -0217 -04
毛瑞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