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涂漆通用技术要求
1.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的涂漆技术要求,主要质量指标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涂漆。若本标准规定与产品图纸相矛盾时,
应以图纸要求为准。
工艺装备及专用设备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JB/T5946-91 工程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93 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LS02409-19729(E)
3. 涂漆范围、时间
铸件、锻件、铆焊件的非加工表面均涂底漆(不得喷漆或刷漆的管件内表
面除外)。铸件、锻件检查合格后,应在涂底漆前进行表面处理,处理后
在 12 小时内进行涂漆。铆焊件应在组件最后焊接工序完成(即不再与其
它件焊接)后进行(不包括现场组焊工序) 。不锈钢与碳钢连接的碳钢零
部件及其连接处周围 30mm范围内的不锈钢表面。
下列情况不进行涂漆。
已有保护层的金属件(如电镀、镀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