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教育局关于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遵
教办人〔2017〕3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在红花岗区工作(机关、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或红花岗区户籍的人员 。
二、申请办法:
1、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 xxx)进行网上注
册和填报申请信息,其中:
(1) 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 (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
资格网 -- 教师资格网报 --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 :进入中国教师
资格网 -- 教师资格网报 --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