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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源管理考核细则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保证矿业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的顺利完
成和设备管理零故障、零缺陷目标的实现,大力推进设备使用、维护、检
修、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设备能源考核管理。
3.定义
4.职责
4.1 财务科负责考核。
4.2 企管人事科负责结果兑现。
5.管理程序
5.1 设备管理职能
5.1.1 开展设备的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及反馈工作。
5.1.2 参加设备检修与检修质量的控制。
5.1.3 完成本区域设备环境卫生、作业条件的管理工作。
5.2 设备的技术管理
5.2.1 所有设备必须挂牌明确岗位主管责任人。 每少一块挂牌,扣单位
设备主管 20—50元,单位主管 30元。
5.2.2 设备在启用前,必须具备设备使用、维护、检修作业指导书、设
备点检记录、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每少一项扣单位主管 50元,设备主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