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贵安新区贵安小镇湖潮安置点一期 1标
1-10#、22#、23#、超市、社区管理、卫生所
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单项工程名称
贵安新区贵安小镇湖潮安置点一期 1标 -1-10#、22#、
23#、超市、社区管理、卫生所
设计单位名称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地址 贵阳市安云路 61号
设计单位邮编 550000 联系电话
建设合理使用年限 50年
质量验收意见 :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
设计;
2、在施工过程中,均按通过设计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设计
修改通知单进行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及
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3、节能验收实物质量与设计相符;
4、本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节能内容;
5、该工程的节能工程施工满足设计要求, 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