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
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1、 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 概念
一、设计变更
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 工程管理部主办, 完成公司内部审
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
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主要内容
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
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 结构功能、使用功能、
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 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 或由于营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