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确认及审核制度
1、规划、方案设计文件确认制度
(1)功能、规模、标准等方面能否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设计任务书);
(2)是否满足规划 (规划意见书)、有关法规的要求 (日
照、消防、交通、园林、人防、环保、文物、教育等) ;
(3)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4)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设计进度是否满足建设工期要求;资金控制能否
控制在限定的投资额度内。
2、扩初设计文件确认制度
(1)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的要求》的规定;
(2)设计文件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且签
章齐全;
(3)设计概算应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
(4)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
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比选(性能、价格、质量) 。
3、施工图设计确认制度
(1)确认施工图是否符合设计合同的质量要求(包括
考虑合同评审结果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特殊技术要求)